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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新股发行方式进行重大改进

1999-07-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规范市场运作,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对新股发行方式进行重大改进。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新的发行方式将允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可采用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向法人配售的部分占发行额的25%-75%,这部分股票须持有一定期限后方能上市出售。《通知》还规定,与发行公司有股权关系或为同一企业集团的法人不得参加配售,一家法人不得同时参加配售和上网认购。《通知》中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法人参与配售,但上述法人用于购买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通知》有关规定,允许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推介活动自主确定发行价格,并报证监会核准。此项改进将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配售新股,给市场引入了增量资金;因受持有时间的限制,避免了大盘股上市后的集中抛售,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此间经济界人士指出,实行新的股票发行方式,将使承销商面临新的挑战:诸如如何搞好市场推介活动、如何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以及如何搞好发行上市辅导等,这些都将有利于培育我国证券公司的承销能力。此外,随着新的股票发行方式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将日益走向成熟和规范,并将继续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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